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现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考核证新申报和延期办理程序提示如下:
(一)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报和延期办理程序
第一步:企业提出申请(可电话口头申请,申请电话:安监科0372-6170895,元明立科长15993856097);
第二步:在接到企业申请后,安监科组织分包企业责任人在内的相关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林州市内企业3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考核和验收;
第三步:经考核、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申报资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厅。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申报资料不完整的,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二)三类人员考核证申报和延期办理程序
第一步:企业于每月15日之前报送申请表;
第二步:接到企业申请后,现场进行审核;
第三步:经审核合格的,于每月20日前汇总上报省厅。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