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凯时AG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豫新建[2013]10号
关于各分公司、各项目部配备建造师的
通 知
各分公司、各项目部: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现有建造师已无法满足总公司生成经营需要,为保证总公司、各分公司及各项目部正常经营活动,总公司建造师不再在各分公司、各项目部备案。各分公司、各项目部应自行配备建造师并承担相应费用(具体配备级别、种类由各分公司各项目部视经营情况而定,必须配备壹个以上壹级正式建造师),配备过渡期截止到2013年8月1日,过渡期后总公司不再提供相关证件。由此给各分公司、各项目部造成的损失由各分公司、各项目部自行承担。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报送:总公司董事长、总经办、各部室
河南凯时AG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3年03月18日印发